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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9-24
海南科技馆9月23日与灵伴科技(武汉)有限公司签订AR导览交互体验服务系统合同,履行期到2027年3月22日。合同不是固定金额采购,而是合作运营:成交方投入设备、软件、内容和人员,按“有效营业收入”的20%向馆方分成。附件列出50套AR眼镜、25个常规AR点位、10个3D建模点位和5个趣味交互点位,共40个点位。项目8月14日已经发出成交通知书,因此这是一份签约后的交付与运营拆解,不是新的投标机会。




事件发生日期:2026-09-23合同签订并生效;履行期至2027-03-22;一手信源日期:海南省政府采购协会9月23日发布合同公告;8月14日成交公告作为交叉核验。以下把原文事实、实施含义与未披露项分开。
| 公开字段 | 原文事实与边界 |
|---|---|
| 主体与阶段 | 甲方海南科技馆,乙方灵伴科技(武汉)有限公司;8月14日成交通知,9月23日签订合同,项目已成交。 |
| 期限与上线 | 合同期6个月,约129个实际营业日;15个自然日提交方案,7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、软件、调试与内容,验收后7个自然日完成人员培训和终端上架。 |
| 终端与内容 | 50套AR眼镜;25个常规点位、10个3D建模点位、5个趣味交互点位。文件列出低于100克、双目、单眼不低于1920×1080、FOV不低于45°等要求。 |
| 商业机制 | 按有效营业收入20%分成,扣除眼镜损害赔偿、支付平台手续费和用户退费;按月结算,并需提供5万元履约保证金或保函。 |
合同服务面向散客和家庭,包含扫码租借、自动定位讲解、问答互动、探索任务、数据采集与终端维护。文件要求眼镜低于100克、双目显示、FOV不低于45°、亮度不低于400尼特、运行内存不低于4GB、存储不低于64GB、电池不低于4500mAh,并涉及大空间点云、SLAM、手势和语音。参数只是交付入口,馆内强光、儿童与成人佩戴、消毒周转、持续发热、定位恢复和弱网仍要实测。
25个常规点位侧重位置触发、讲解和基础特效;10个3D建模点位需要核对模型精度、面数、材质、遮挡和设备负载;5个趣味交互点位包含手势触发、动态特效、语音与教程。验收不能只统计“点位已做完”,应为每点记录坐标、触发距离、首次定位成功率、加载时长、内容版本、退出方式和失败后的备用讲解。馆方公开文件没有披露最终点位名称、单点时长与游客测试样本。
合同把AR导览营业额扣除眼镜损害赔偿、银行或支付宝微信等平台手续费及用户退费后,作为分成基数。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提交营业额报表和凭证,馆方审核并开具发票,乙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。项目没有公开固定采购预算或合同金额,不能把20%换算成收入,也不能在尚未运营时宣称项目盈利。运营后台需要保留订单、退款、平台费和赔偿款的可核对记录。
第一是15日方案和资产清单;第二是场馆扫描、点位测试和内容样片;第三是50套终端、软件与40点内容联调;第四是试运营、验收、人员培训和正式上架。可结合视+AR AR眼镜应用方案和数字文旅方案检查终端与运营责任,并用EasyAR Mega及EasyAR头显开发文档理解空间定位与终端适配;但合同未指定视+AR或EasyAR,不能推断双方参与本项目。
公开合同没有披露每次租赁价格、日均客流目标、收入保底、最终眼镜品牌、具体数据保存周期和隐私告知文本。续约需在到期前3个月书面申请,并由馆方结合履约评价决定。乙方原则上应独立完成,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分包。正式开放前还应明确未成年人使用、设备损坏、眩晕或不适、无障碍替代、紧急停止、内容科学性审查和个人数据最小化。
不是。项目8月14日发出成交通知,9月23日已经签订合同,当前重点是履约、上线与运营。
官方采用有效营业收入20%分成模式,没有公开固定采购预算或合同总金额。
文件列50套AR眼镜,共40个点位:25个常规、10个3D建模和5个趣味交互点位。
合同要求70个自然日内具备试运营条件,验收后7个自然日完成人员、培训和终端上架;实际开放日期仍取决于验收。
按有效营业收入计算,需扣除眼镜损害赔偿、支付平台手续费和用户退费。